留学生回国发展有的是为了报效国家,有的则是因为国内有较好的发展空间,国家给出的优惠正常也很多。留学生青岛创业有没有优惠呢?
1、市政府在高科技工业园内为留学回国人员建立留学人员创业园区。凡来青岛投资、创办企业或从事高新技术研究的回国留学人员,经批准可进入留学人员创业园区,并享受创业园区有关的优惠政策。
2、事业单位聘用来青工作的留学回国人员不受编制数额限制。其中,单位的经费来源系由市或区(市)财政拨款的,经编制部门和同级财政部门同意后,财政部门相应增加经费。
3、来青工作的留学回国人员,来青后的工作时间与出国前的工作时间合并计算工龄,获得硕士以上学位的留学人员在国外留学的时间年限也计算在工龄内。
4、在青岛定居工作的本科以上学历的优秀留学回国人员及其随迁配偶、子女或国内随调、随迁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免缴城市增容费。其子女上中、小学或入托的,有关部门应按照规定优先给予办理入校、园手续。到五市和崂山、城阳、黄岛三区工作,在市内四区有固定住房的留学回国人员,户口可落入青岛市区。
5、留学人员在国外获得学士、硕士、博士学位的,来青工作后,由用人单位一次性发给安家补助费2000、4000、6000元人民币,工资待遇根据其工作的岗位或担任的职务确定(对尚未安排职务的博士或硕士,其工资待遇可分别暂按副高级职称或中级职称待遇对待)。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可每月发给40元、80元、100元的生活补贴。
6、聘用留学回国人员的单位,应为其解决住房,其中获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住房不应少于两室一厅。暂无住房的,可向青岛留学人员创业园、青岛市留学人员工作站或青岛市专家公寓申请租住留学人员周转房,租金仅以房屋折旧费、修缮费和管理费等三项计收。
7、对带有投资项目或有重大开发价值科技项目来青定居工作的留学回国人员,依据对其贡献大小的评估或预测,由用人单位一次性发给安家补助费一至三万元人民币。
8、对从事高新技术研究、开发的,用人单位为其建立相应的试验室,配备科研设备和提供相应的研究经费。研究的项目属于我市科技、经济发展的攻关项目、重大技术改造项目或具有广泛应用前景的新技术开发项目,由市科委、市计委、市经委给予优先安排。
9、已获得外国永久居留权的出国留学人员来青岛长期工作或永久定居的,对其在合理数量范围内的自用安家物品准予免税进口,其中家用电器等耐用消费品每种限带一件。出国留学人员用现汇购买自用的国产小汽车视同免税进口。
10、对学有所长的优秀留学回国人员,其家属因陪读被原单位按离职、除名处理的,出国前是我市人员,根据本人意愿可回原单位工作或自行联系工作(原单位应积极配合办理有关恢复工作或调转手续);是外省、市人员,由接受出国留学人员的单位安排工作,或由市人事部门推荐工作。
国家出台留学创业优惠政策不仅仅是为了吸引留学生回国就业,同时也是对留学创业的鼓舞与支持。当然这些优惠政策的前提条件是都必须出具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以及国外学历认证书的,因此哪些回国还没来及办理这两样手续的海归们可以一定要及时办理了,以享受相关的优惠政策。